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人可以采用多种抗辩方式:
一、不侵权抗辩
技术特征对比抗辩
全面覆盖原则抗辩:被诉侵权人可以仔细对比自身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如果自身产品或方法缺少专利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必要技术特征,就不构成侵权。例如,专利权利要求中包含 A、B、C、D 四个技术特征,而被诉侵权产品只有 A、B、C 三个技术特征,没有 D,那么根据全面覆盖原则,被诉侵权人可以主张不侵权。
等同原则抗辩:即使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的部分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看似相似,但如果这些特征在功能、效果或实现方式上有实质性差异,也可以进行抗辩。比如,专利技术特征是通过机械传动方式实现某一功能,而被诉侵权产品是通过液压传动方式实现类似功能,且液压传动方式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看来并非机械传动的等同替换,被诉侵权人就可以以此抗辩不构成侵权。
现有技术抗辩
独立研发抗辩:被诉侵权人可以证明自己是独立研发出涉案产品或方法,且在研发过程中没有接触过专利技术。例如,提供研发记录、实验数据、设计图纸等证据,显示研发时间早于专利申请日或者在不知晓专利技术的情况下独立完成研发,从而主张不构成侵权。
现有技术文献抗辩: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使用的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的技术(现有技术),可以作为有力的抗辩理由。现有技术包括专利文献、学术论文、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等。被诉侵权人需要找到能够证明现有技术内容与自己产品或方法技术特征相同的文献,并说明这些文献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发表或者公开使用。例如,在某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人找到一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详细描述了与自己产品相同的技术方案,以此来主张不构成侵权。
使用公开抗辩
二、专利无效抗辩
证据抗辩
程序抗辩
三、其他抗辩
合法来源抗辩
权利用尽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