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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举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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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张毅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局局长檀苍中,河北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尹志军,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庆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张晓海就各自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回答记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去年以来,河北省各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国家考核中位列全国前列。

健全领导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后,河北省充实调整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前,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省农业农村厅等27个成员单位组成,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河北省建立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联络员会议等制度,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建成覆盖全省所有执法部门的“两法衔接”信息系统,促进了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出台《河北省关于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及《河北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工作逐步规范;与京津两地签署《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门合作框架协议(2019-2022)》,促进了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深入开展。

强化统筹协调。今年,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召开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2020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对深化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惩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推进法规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7个方面34项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夏延军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河北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铁拳2020”“昆仑2020”“秋风2020”“剑网2020”“龙腾2020”等11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知识产权等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线电缆、童车、箱包等12个重点特色区域产品整治,大力推进区域性产品质量提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强化防疫物资生产、销售和出口等质量安全监管。全省共查办案件1214件,查获假冒伪劣口罩113.06万只,查获其他防护用品1.92万只,罚没2332.9万元,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保证了市场秩序持续稳定,为满足防疫和民生物资需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前三季度,河北省共查处侵权假冒行政违法案件2911件,办结2637件,移送涉嫌犯罪案32件,捣毁黑窝点61个;破获犯罪案件95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98名,涉案金额1.56亿元;批捕283件443人,起诉472件776人;判决生效342件460人。

持续推进区域产品治理。河北是区域性产品制造大省,经过多年治理,全省重点整治区域由50多个减少到12个,去年以来对电线电缆、童车、箱包等12个重点特色区域开展质量整治提升,通过暗访、督导、调度、约谈、考核等一系列举措,部分区域产业总体质量明显提升。

加大侵权假冒工作宣传力度。河北省打击侵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围绕多个主题,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成效,讲好知识产权保护“河北故事”,传播好打击侵权假冒“河北声音”。12月16日,河北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河北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在石家庄赵县举办侵权假冒物品销毁活动,现场销毁300多吨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食品、药品、学生用品等9大类200余个品种,有效提升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影响力。

下一步,河北省将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为夺取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监管执法。持续推进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行动,保持工作韧劲,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加强出口环节侵权假冒专项治理,严把防疫物资进出口质量关,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北产品的国际形象;强化学生防护用品、学习用品以及生活用品的质量监管执法,严防因假冒伪劣问题引发安全事件。

积极创新打击侵权假冒方法手段。针对网络交易、网红带货、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预警监测平台建设,提升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发现、收集、甄别、追溯及处置能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积极推进信用监管,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的统筹衔接,深化智慧监管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

着力构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需各方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健全完善“两法衔接”,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机关优势叠加互补;深化与周边省、市特别是京津地区的区域性合作,建立完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一体化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约束规范和专业服务作用,引导行业企业诚信守法、健康发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广大企业健全内部管控体系,持续强化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着力在提升质量、品牌、效益上下功夫;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线索查处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激发社会监督力量,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扎实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河北省打击侵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指挥督导,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各市工作的指导,组织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考评考核,推动属地责任落实,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让群众感觉到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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